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0/12/16 
來文字號
府文永字第109154582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臺南市立圖書館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本市109年「地方藝文場館整建計畫—大臺南地區藝文場館整建升級計畫」第二次請增經費新臺幣6,200萬元整一案(中央補助4,340萬元;市配合款1,86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09年12月8日文藝字第109304852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依據「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文化部於109年12月核定第二次請增經費新臺幣6,200萬元整。依據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級次,補助本府(屬第三級)比率之上限為計畫經費百分之七十,故中央補助款4,340萬元,本府配合款編列1,860萬元。惟因本案核定時間及經費額度未及列入本局110年度總預算編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擬先行辦理墊付新臺幣6,200萬元以利執行作業,俟111年度總預算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12月15日第46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編列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0/1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21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24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1298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