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美燕
- 連署人
- 蔡玉枝、蔡育輝、林燕祝
- 案由
- 請推動黃金海岸與二仁溪環保與復育培育工作,委託並利用民力與志工協助巡守,使恢復黃金海岸與二仁溪之生命力,藉以推動社區遊憩與觀光,繁榮地方發展。
- 說明
一、請市府大力監督黃金海岸與二仁溪沿岸工廠、人畜之廢水、污水、有害物之排放與丟棄與堆置,須達政府規定標準。
二、督促黃金海岸與二仁溪之清潔與護岸維護工作,對違法行為之監督處罰。
三、監督黃金海岸與二仁溪中非法捕、撈、毒、電魚…等行為。
四、辦理黃金海岸與二仁溪環保維護巡守。
五、推動黃金海岸與二仁溪之遊憩與觀光。
- 辦法
一、如案由。
二、請將辦理情形送會與本席。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12/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12/14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10011304號
- 執行情形
依台南市政府102.01.03府環水字第1020016103號函 有關貴會第1屆第4次定期會議員提案(建設第3號案),本府辦理情形如下,請 查照。 一、依據 貴101.12.14南議建設字第1010011304號函辦理。 二、貴會提案辦理情形如下: (一)「請市府大力監督黃金海岸與二仁溪沿岸工廠、人畜之廢水、汙水、有害物之排放與丟棄與堆置,須達政府規定標準。」本府環境保護局針對仁溪流域及黃金海岸區域之違法廢汙水排放皆會透過相關稽查管制作為嚴格督促事業單位須符合流放水標準後使得排放,另二仁溪沿岸工廠有害物之排放與丟棄堆置,將納入非法棄置場址責任區巡查規畫。 (二)「督促黃金海岸與二仁溪之清潔與護岸維護工作,對違法行為之監督處罰。」有關黃金海岸及二仁溪係由經濟部水里署第六河川局持續加強維護管理,及違法案件取締,另有關海岸廢棄蚵架、保麗龍汙染,本府農業局於轄內沿海規劃設有9處回收暫置集中區,並訂有開口契約委由廠商清除,亦會不定時出海稽查非法放養之蚵棚。另本府於每年春秋二季皆會舉辦大型淨灘活動,藉以宣導海岸清潔維護,並持續推動法人、團體、機關、學校或個人,認養本市所轄海岸,以協助海岸之清潔維護。 (三)「監督黃金海岸與二仁溪中非法捕、撈、毒、電魚…等行為。」對於海域及河川內漁業資源保育,本府農業局將持續宣導,不得有電、毒、炸魚及其他公告不得採捕之漁業行為並請河川環保維護志工協助,共同保育漁業資源。 (四)「辦理黃金海岸與二仁溪環保維護巡守。」本府於二仁溪流域共計有13對河川巡守隊協助本府進行相關環病巡守工作,後續仍持續宣導歡迎關心我們環境的志工們參予環保維護巡守工作。101年本府環保局河川巡守志工隊共計通報44件汙染案件,辦理民眾舉發汙染案件共計15件,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發檢舉獎勵金29.4萬元,其中二仁溪暫4.4萬元。 (五)「推動黃金海岸與二仁溪之遊憩與觀光。」有關「黃金海岸」觀光發展部份,因該區域目前為黃金海岸沙灘養灘地區,已由水利署第六河川局施作凸堤進行養灘。因闢建濱海遊憩區勢必需要投入大量經費,且尚待興建各項相關休憩設施,本府觀光旅遊局現已委託專家學者就鯤喜灣地區進行資源盤點及評估,並將結合黃金海岸船屋委外招商案,規畫未來本區整體觀光發展計畫。其後將視經費籌措情形,逐步推動本區之觀光發展。有關船屋招商部份,本府刻正辦理「台南市政府黃金海岸船屋ROT案」政策公告,自101.12.03至102.02.01公開徵求民間自提整體規劃經營案,以期引進民間資源、創意與活力,帶動黃金海岸周邊發展。
1.二仁溪流域共計有13隊河川巡守隊協助本府進行相關環境巡守工作,後續仍持續宣導歡迎關心我們環境的志工們參與環保維護巡守工作。101年本府環保局河川巡守志工隊共計通報44件污染案件,辦理民眾舉發污染案件共計15件,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發檢舉獎勵金29.4萬元,其中二仁溪佔4.4萬元。 2.有關「黃金海岸」觀光發展部分,因該區域目前為黃金海岸沙灘養灘地區,已由水利署第六河川局施作凸堤進行養灘。因闢建濱海遊憩區勢必需要投入大量經費,且尚待興建各項相關休憩設施,本府觀光旅遊局現已委託專家學者就鯤喜灣地區進行資源盤點及評估,並將結合黃金海岸船屋委外招商案,規劃未來本區整體觀光發展計畫。其後將視經費籌措情形,逐步推動本區之觀光發展。有關船屋招商部分,本府刻正辦理「臺南市政府黃金海岸船屋ROT案」政策公告,自101年12月3日至102年2月1日公開徵求民間自提整體規劃經營案,以期引進民間資源、創意與活力,帶動黃金海岸周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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