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9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蘇秋金
- 連署人
- 邱莉莉、賴惠員、林宜瑾、莊玉珠
- 案由
- 建請市府對於本市年滿65歳以上身心障礙者機構安置補助,放寬資格補助限制,將插三管(鼻胃管、氣切管、尿管)放寬至一管即可申請收容,以真正落實照顧弱勢者之美意。
- 說明
一、市府辦理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依不同類型、給付內容、條件,但與實際需求之間,仍有差距。
二、經濟持續不景氣,就業不易,失能者越來越多,為落實照顧弱勢者之美意,對於本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年滿65歳以上長者之安置補助,只要身上有管路,認定須護理照護,就符合補助資格並安置護理之家。插一管已很可憐,還要插三管才有資格申請收容,太不人道!(5都也只有台南市有這樣的限制。)
三、身上有管路,經判定須要護理師照顧,則符合申請補助且安置護理之家,以保障弱勢者的權益。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12/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12/13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10011240號
- 執行情形
- 依據臺南市政府中華民國101年12月24日府社身字第1011064332號函復: 一、有關本市65歲以上民眾不論是否為身心障礙者,均可依規定申請老人公費安置(含安養機構、長期照顧機構、護理機構之安置),不因具身心障礙身分而排除。 二、對於6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既已有上開申請補助安置方式,在考量身心障礙者安置機構補助資源有限情況下,6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補助目前仍保留以插三管為申請對象。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