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6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1/04/19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00263988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補助本中心辦理「臺南市立臺南文化中心活化劇場營運計畫」,經費新台幣1,000萬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惠請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0年度追加預算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辦理,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100年4月6日文參字第10030069914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說明:

文建會核定補助本中心辦理「臺南市立臺南文化中心活化劇場營運計畫」,總經費新台幣1,000萬元整(含80%中央補助款800萬及20%自籌配合款200萬元),惟因本案核定時間及經費額度未及列入本局100年度預算編列。故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擬先行辦理墊付新台幣1,000萬元(中央補助款800萬元;市自籌款200萬元),俟於100年度追加預算轉正。

三、本案因時間緊迫,業經100年4月13日簽奉市長核准,送請 貴會審議,俟後報請市政會議追認。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0年度追加預算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移請大會討論。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6/01 
大會決議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6/0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00010736號 
執行情形
1.補助機關核定期間因追加預算尚未經市議會審議通過,為爭取執行時效,先進行整體活動規劃,並完成多項活動以下多項計畫工作1.優質展演:100年3-8月邀請「祖賓.梅塔與佛羅倫斯五月音樂節管弦樂團」、「國光劇團」、「國際打擊樂節」、「台北室內芭蕾-吉賽兒」等優質國內外展演團體至台南演出。2.創作演出:與台基電合作,邀請12個舞團配合本中心「春艷舞展」主題,創作20場演出。3.藝術進區:與台南市政府民政局合作辦理「藝術進區」活動,將劇場表演藝術帶至大台南26個行政區,帶動社區藝文風氣。4.教育推廣:安排表演藝術團體至校園辦理校園推廣活動,培養學生藝文欣賞興趣,進而促進票房,辦理十幾場次教育推廣活動。5.社區推廣:結合在地社區藝文活動,安排演出團體至當地社區互動推廣演出,吸引民眾主動參與各項藝文活動,進而凝聚社區居民意識。6.藝術行政人才培訓:於7月20-22日辦理為期三天藝術人才培訓課程,參訓對象以目前藝文機構人員為優先,提升藝術行政人員素質,計人180次參與。7.行銷宣傳:與當地電台、有線有電台及報紙合作,宣傳活動資訊,另協助團體製作羅馬旗、燈箱、大型看板等輸出,刊登演出訊息。 2.經費收支執行情形:本中心獲補助800萬元整,地方自籌款200萬元整,共計1000萬元經費,截至目前為止,已執行逾650萬元,執行率已達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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