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34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6/20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3086202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3-114年「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臺南市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113年度經費285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200萬元、市配合款85萬8,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113年5月15日文創字第11330127472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571萬6,000元,113年度285萬8,000元、114年度285萬8,000元,其中113年度285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200萬元、市配合款85萬8,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6月11日第65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市將於8月份同文化部辦理2024台灣文創博覽會,文創博覽會為全國文創產業重點活動,將吸引全國文創產業業者到訪,以及大量觀光人潮。本次計畫經費包括文創園區經營管理及文創產業環境整備等面向,為配合前述活動所需之基礎工作。為利計畫推動及提高曝光效益,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34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6/28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3000532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