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美燕
- 案由
- 請重新購置體育園區内之推手館運動設施及場地重整。
- 說明
- 臺南市立極限運動場後方之推手館啟用迄今已逾70年,各項運動設施均已鏽蝕而陳舊不堪,除無法正常使用外,亦隱藏易使使用者受傷之危險。
- 該處所並因年久失修,地板高低不平,屋頂常有漏水,柱體油漆亦已脫落斑駁,嚴重影響該處所之美觀,故請確實投入資源,整建該處所之軟硬體設備。
- 辦法
如案由。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6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08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5816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重新購置體育園區内之推手館運動設施及場地重整。」案,敬答覆如下: 一、原有推手館老舊,本府體育局已於113年2月完成場館拆除新建工程,場地內部空間重新規畫,設置風雨屋頂、地坪、照明設備及環境改善等,提升市民朋友的運動品質,打造全新運動環境。 二、推手館屬半開放式運動空間,經評估不適合放置健身運動設備,避免衍生財物安全問題。訓練設施考量推手館鄰近本府體育局永華體育園區重訓室,備有種類齊全、功能優質的健身器材,提供多樣運動選擇,民眾可至本府體育局重訓室運動使用。 三、地墊鋪設本府體育局將與使用單位確認需求後評估鋪設。 四、承蒙貴會暨議席對於市政之關切及熱忱,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