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署人
- 許至椿、尤榮智、蔡淑惠、李中岑、林燕祝、吳通龍、陳昆和
-
案由
- 為嘉惠本市市民,請市政府補助或洽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給予65歲以上長者及身障人士,搭乘火車起迄站在臺南市內各站(臺南站至後壁站間)予以免費搭乘。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為嘉惠本市市民,請市政府補助或洽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給予 65 歲以上長者及身障人士,搭乘火車起訖站在臺南市內各站(臺南站至後壁站間)予以免費搭乘」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有關本市 65 歲以上長者及身障人士搭乘臺鐵、外縣市公車、捷運(含輕軌)依老人福利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為半價優惠,除捷運(含輕軌)由社會局編列經費補助外,餘交通運具經費由該營運單位依法編列並自行吸收。
二、 本市為促進長者及身障人士社會參與,同時配合現行各交通運具均以數位票卡搭乘,本市遂發行社福卡(為數位票卡,有敬老卡、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等),採不限次數免費搭乘本市公車及小黃公車,以
落實優先照顧弱勢理念及達搭乘交通運具之便利性。
三、 有關建議社福卡免費搭乘臺鐵,則需將社福卡改為點數制度(扣點數),其預估經費如下:
(一)倘比照高雄市福利制度(不限次數免費搭公車及每年1,200點福利點數,1 點=1 元),經預估每年乘車經費至少約 2 億 5,569 萬9,600 元整,另還需社福卡片重設系統、公車驗票機系統修改等費用。
(二)倘比照其他縣市為每月 500 點(一年 6,000 點,1 點=1 元)社福點數,經預估每年乘車經費至少 9 億 7,684 萬 8,000 元整,同樣也需社福卡片重設系統、公車驗票機系統修改等費用。
四、本府將先維持現有制度並持續評估整體財政狀況,與本市交通局等相關局處研議調整補助空間及執行情形,將循序漸進以有限資源來建構更全面的福利佈建,期能提供長者及身障者多元且最適性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