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張世賢
- 連署人
- 蔡育輝、洪玉鳳、王家貞、李坤煌、林燕祝、蔡淑惠
- 案由
- 六都中,唯獨台南市未補助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建請台南市政府對全市近26萬名老人,全額補助老人健保費,勿將台南市老人當三等公民。
- 說明
一、台南市人口老化程度嚴重,家戶平均薪資也是六都最低,加上賴清德市長任內,無視台南市民之苦,大幅加稅,包括地價稅和回溯15年的房屋稅,台南市政府應重視老人要求補助健保費的心聲。
二、六都中補助老人健保比例,台北比例達54%,新北市92%,台中59%,桃園68%,高雄72%,唯獨台南沒有補助。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9/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11/2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12/13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60008593號
- 執行情形
- 依臺南市政府106年12月21日府社老字第106133640號函復: 本府就「六都中,唯獨台南市未補助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建請台南市政府對全市近 26萬名老人,全額補助老人健保費,勿將台南市老人當三等公民」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65歲以上老人免繳健保費福利政策案,因為全面實施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預算經費龐大,預估一年需要經費約新臺幣24億637萬元左右(本市約26萬7,731位老人,每人每月保險費以新臺幣749元計算),其經費龐大將排擠其它市政建設。 二、為使有限資源妥為運用並發揮最大效能,臺南市政府秉持優先照顧弱勢民眾之原則,以經濟弱勢的低、中低收入老人及65歲的身心障礙者作為優先照顧對象,未來將視財政狀況整體評估。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