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2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旺詮
- 連署人
- 謝財旺、陳怡珍
- 案由
- 建請市府交通局加強電動車充電站的安全性及普遍化,落實節能減碳之政策,環保地球,以提升電動車的使用率。
- 說明
一、目前環保局主管的機車電動車充電站有300多處,經發局主管的汽車電動車充站僅19座65處充電站。汽機車電動車充電站明顯不足,因不方便性無法提升民眾使用電動車的意願。
二、部分充電站位處陰暗處,夜間時極易發生治安問題,應強化充電站之照明及安全性。
三、請交通局整合並參照其他城市相關電動車推動如台北的U-Car等。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10/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12/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1/04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50009309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02.02府交綜字第1060125205號函: 一、有關充電站安全性及普遍化部分: (一)電動機車: 1.為建構完整電動機車充電站網絡,配合低碳城市政策,目前本市共有504站電動機車充電站,由本府環境保護局設置並列管共202站、私人單位自行設置共302站,充電站數量為六都第二。 2.本府環境保護局設置並列管之電動機車充電站,均提供免費充電服務,充電站分布設置數量最多為東區,其次依序為永康區、安平區、北區、新營區,中西區及安南區;另依監理單位統計資料顯示,截至105年11月30日止設籍本市電動機車共計3,116輛,經統計設籍數最多為東區,其後依序為永康區、北區、安南區、南區、安平區及中西區,顯示本市電動機車多設籍於市區。 3.經分析105年度平均每站可負荷15輛電動機車;又針對設有電錶之138處充電站分析,惟平均每站每月服務9輛次,故本市電動機車充電站數現階段可負荷轄內電動機車使用量。後續本府環境保護局持續針對列管之電動機車充電站使用概況進行調查分析,將使用率低或無人使用之電動機車充電站重新規劃設置地點,並據以辦理遷移作業,以提升電動機車充電站使用率。 4.現階段本府列管電動機車充電站多設置於停車便利處,於停車區域可清楚辨識充電站,並於本府環境保護局網站「低碳環保定檢網站-充電何處去」(網址:http://epb3.tainan.gov.tw/air/tnweb/ewhere.aspx)提供各行政區電動機車充電站地點及位置等相關資訊,後續亦將以多元方式加強宣導。 (二)電動汽車: 1.為打造臺南市成為「低碳綠能之永續健康」城市,本府經濟發展局於101年爭取經濟部「大台南低碳綠能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計畫」專案,經經濟部核定計畫補助設置充電樁65座及購置電動車26輛,於102年3月份依序完成辦理各相關單位產權移交作業,並由各管理單位執行公務使用。 2.為考量電動車續航力與充電受限問題,且為達成「分區滿足充電樁站點在市區相距小於6公里,在郊區相距小於12公里」原則,本府依核定計畫完成本市轄區建置19處65座電動車充電樁,均有設置LED路燈照明設備及監視系統,各充電站管理機關也成立管理人專責窗口,執行充電樁維護及故障排除,以提升充電樁使用安全性。現有充電樁均以市府26輛電動公務車充電使用次數較多,民間使用電動車較不普及,目前尚可滿足現有電動車充電需求。 二、又本府交通局推動公共運輸服務情形如下: (一)電動公車:本市由四方公司營運之「77路」及「77-1安平環線假日公車」皆使用電動公車行駛,目前該公司於安平區之調度維運場站(永華路2段與平豐路口),設有8個充電座供電動公車充電使用。 (二)電動車租賃:查六都推廣電動汽車共享之趨勢,臺北市尚在辦理可行性評估作業,現就高雄市政府刻正進行推動試辦電動共享汽車政策,初步係利用車站、商區、大學及觀光景點周邊部分道路空間建置使用,惟因尚未正式實施,爰推廣成效尚有待評估;另新北、桃園、臺中等處,目前應暫無推廣電動汽車共享之計畫。 三、推動綠能低碳為全球趨勢,本府就推廣低碳城市之目標,亦當鼓勵電動車輛使用,以減少對環境之衝擊,爰電動汽車共享之政策,後續本府將會再進一步探討實施之可行性及效益,俾研議後續推行策略,以提供民眾另一低碳運具選擇機會。
(一)電動機車: 1.本府環境保護局設置並列管之電動機車充電站,均提供免費充電服務,且現階段多設置於停車便利處,於停車區域可清楚辨識,並於本府環境保護局網站「低碳環保定檢網站-充電何處去」提供各行政區電動機車充電站地點及位置等相關資訊,後續亦將以多元方式加強宣導。 2.經分析105年度平均每站可負荷15輛電動機車;又針對設有電錶之138處充電站分析,惟平均每站每月服務9輛次,故本市電動機車充電站數現階段可負荷轄內電動機車使用量。後續本府環境保護局持續針對列管之電動機車充電站使用概況進行調查分析,將使用率低或無人使用之電動機車充電站重新規劃設置地點,並據以辦理遷移作業,以提升電動機車充電站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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