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2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筱薇、朱正軒、黄肇輝、沈家鳳、陳秋宏、郭鴻儀、周嘉韋、李宗霖
- 連署人
- 陳皇宇、謝舒凡、林依婷
- 案由
- 建請提高奥運、亞運、帕運等國際賽事的獎助金。
- 說明
臺南相關預算長期不足,奥運、亞運、帕運等國際賽事的獎金在六都中為最低,建請體育局檢討現行的獎勵制度,增加預算編列,以實際行動支持選手,推動臺南市體育發展。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11/21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12/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12/1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343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提高奥運、亞運、帕運等國際賽事的獎助金」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提升本市運動選手及教練獎金,刻正規劃修正「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 二、有關提高本市體育獎助金規劃情形說明如下: (一)針對個人賽獎勵金辦法規劃修正内容如下: 1.奥林匹克運動會:第一名由新臺幣(以下同)30萬元提升至200萬元;第二名由20萬元提升至150萬元;第三名由10萬元提升至50萬元;第四名由5萬元提升至40萬元;第五名由3萬元提升至30萬元;第六名由2萬元提升至15萬元。 2.亞洲運動會:第一名由15萬元提升至30萬元;第二名由10萬元提升至15萬元;第三名由5萬元提升至10萬元;第四名至第六名維持原金額不調整(第四名3萬元、第五名1萬5,000元、第六名1萬元)。 3.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第一名由5萬元提升至60萬元;第二名由3萬元提升至24萬元;第三名由2萬元提升至15萬元;第四名由1萬元提升至9萬元;第五名由8,000元提升至6萬元;第六名由6,000元提升至3萬元。 4.聽障奥林匹克運動會及世界特殊奥林匹克運動會:第一名由5萬元提升至35萬元;第二名由3萬元提升至20萬元;第三名由2萬元提升至15萬元;第四名由1萬元提升至9萬元;第五名由8,000元提升至5萬元;第六名由6,000元提升至3萬元。 5.亞洲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第一名由3萬元提升至20萬元;第二名由2萬元提升至15萬元;第三名由1萬元提升至10萬元;第四名由8,000元提升至5萬元;第五名由6,000元提升至4萬元;第六名由3,000元提升至2萬元。 (二)「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修正草案」業於113年11月22日經本府法規會第96次會議通過,賡續辦理後續修法程序,俟通過後實施。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