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照/備查案-追認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查照/備查案-追認案 
來文日期
2013/06/10 
來文字號
府觀建字第102051835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局補助本府辦理102年「區域觀光旗艦計畫」,總經費新臺幣3,1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為1,550萬元,地方配合款為1,550萬元),惠請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追加預算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交通部觀光局102年4月30日觀技字第102400054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及第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交通部觀光局補助本府辦理102年「區域觀光旗艦計畫」,補助含「臺南濱海旅遊帶空間景觀改善工程(2,000萬元)、白河蓮鄉及溫泉鄉遊憩空間景觀改善工程(1,100萬元)」,總經費新臺幣3,100萬元整,(其中,中央補助款為1,550萬元,地方配合款為1,550萬元)。本案計畫交通部補助經費未及納入本局102年度預算,擬辦理先行墊付,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5月29日第11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2年度追加預算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7/3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移請大會討論。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8/06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追認。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8/0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20010737號 
執行情形

一、本案計畫交通部補助經費未及納入觀光旅遊局102年度預算,擬辦理先行墊付,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二、本案業經市府102年5月29日第11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於102年7月30日辦理期初設計階段及審查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