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退之
- 案由
- 為維護新營客轉專區地主及市民權益,帶動大溪北建設,市府應成立招商團隊,協助新營客轉專區整體招商。
- 說明
1.新營客轉專區開發案,地主己等待超過40年,今年底全案就會開發完成,當年捐地的地主可望領回部份自有地,但市府對全區20公頃的土地,除客轉中心站體和鎮安殿宗教專區外,其餘全部劃為「產業專用區」。
2.地主領回的每筆土地都呈面寬4.7米以內,深度最長60餘米的狹長型,不利店面經商使用,即使未來要在區內開發公共設施,經費也要由地主負擔,造成民怨。
3.產業專用區,依照都市計晝法規定,不得做住宅區使用,以往三代在此住家的地主,權益不保。區內地主要申請建照,需送都市設計審查委員會審查,為符合程序,地主要準備一本書面資料,市場行情約10萬起跳,審查時間保字推估需二個月,不是一般務農為生的地主可以負擔。
4.產業專用區市府如能組招商團隊,加速媒合企業集團進駐,對帶動溪北區整體繁榮有加分效益。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4/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本案保留。 ------------------------------------------------- 第2屆第10次臨時會106.08.18審查意見─維持原案保留請原提案人下次大會重提。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06/23
- 大會決議
- 退回建設委員會於下次臨時會重新討論。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7/07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60004797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