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5/09/21 
來文字號
府衛國健字第104080747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核定本府衛生局辦理104年度「中石化(台鹼)安順廠汙染案附近居民生活照顧及健康照護第3階段10年計畫」新台幣2,398萬8,000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利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04年8月24日經授營字第1042036623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中石化(台鹼)安順廠汙染案附近居民生活照顧及健康照護第3階段10年計畫」新台幣1億3,398萬8,000元整,衛生局獲分配金額2,398萬8,000元,本市無編列配合款。

四、本案經費由衛生業務-國民健康-業務費及獎補助費項下支應。

五、本案業經本府104年9月16日第22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8/2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1/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11/13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40007759號 
執行情形
一、依計畫提供門診服務、就診之交通協助及載送居民領藥服務、居民換藥、居家訪視等護理服務。 二、於104年11月28日於鹿耳門天后宮及12月6日於四草里活動中心辦理中石化社區居民行動醫院全民健檢活動。 三、持續補助提供各項醫療及健保費自付額補助,將依規定辦理轉正。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