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坤煌
- 連署人
- 曾培雅、盧崑福
- 案由
- 建請市政府環保局,體恤清潔隊員辛勞,依環保署新修正條文,給予清潔人員每人每月8000元清潔獎金。
- 說明
一、環保局清潔隊員為維護臺南市成為一個乾淨的宜居城市,備極辛勞,有目共睹。
二、縣市合併後,清潔隊員工作量增加,福利減少,為體恤清潔人員辛勞,激勵工作情緒,增進工作效率,應給予合理的獎勵。
三、原政府規定清潔人員每月清潔獎金最高6000元,但依民國103年7月30日環署廢字第1030060168A號函修正,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之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規定,每人每月最高可至新台幣8000元。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4/08/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4/10/2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4/10/24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30007093號
- 執行情形
- 1.有關本府環境保護局所屬清潔隊員清潔獎金之支給,係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頒訂之「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規定,並視財政狀況及工作情形核酌支給,合先敘明。 2.上揭支給要點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本103年7月30日以環署廢字第1030060168A號函頒修正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三略以,其獎金支給基準,每人每月最高在新臺幣8000元範圍內,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編列預算,視財政狀況及工作情形核酌支給。 3.現階段本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清潔獎金支給仍依原要點規定,以每人每月最高新台幣6000元核給,有關建議提高清潔獎金至8000元一案,將依開源節流原則並視本府財政狀況詳予評估,惟需視工作屬性依實核給並未能一體適用於全部清潔隊員。﹝依決議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