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坤煌 
連署人
曾培雅、盧崑福 
案由
建請市政府環保局,體恤清潔隊員辛勞,依環保署新修正條文,給予清潔人員每人每月8000元清潔獎金。 
說明

一、環保局清潔隊員為維護臺南市成為一個乾淨的宜居城市,備極辛勞,有目共睹。

二、縣市合併後,清潔隊員工作量增加,福利減少,為體恤清潔人員辛勞,激勵工作情緒,增進工作效率,應給予合理的獎勵。

三、原政府規定清潔人員每月清潔獎金最高6000元,但依民國103年7月30日環署廢字第1030060168A號函修正,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之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規定,每人每月最高可至新台幣8000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8/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10/2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10/24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30007093號 
執行情形
1.有關本府環境保護局所屬清潔隊員清潔獎金之支給,係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頒訂之「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規定,並視財政狀況及工作情形核酌支給,合先敘明。 2.上揭支給要點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本103年7月30日以環署廢字第1030060168A號函頒修正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三略以,其獎金支給基準,每人每月最高在新臺幣8000元範圍內,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編列預算,視財政狀況及工作情形核酌支給。 3.現階段本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清潔獎金支給仍依原要點規定,以每人每月最高新台幣6000元核給,有關建議提高清潔獎金至8000元一案,將依開源節流原則並視本府財政狀況詳予評估,惟需視工作屬性依實核給並未能一體適用於全部清潔隊員。﹝依決議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