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6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蔡育輝、吳通龍 
案由
請重新規劃更新南區再興里3號公園。 
說明
再興里3號公園髒亂老舊,且體健設施過度靠近涼亭,未保有安全距離,使活動範圍窘迫,故請翻新該公園,提供市民有更好的休憩空間。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8/20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8/2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8/28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3000761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重新規劃更新南區再興里3號公園。」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本市南區再興里3號公園,考量公園環境及民眾需求本府工務局將請南區區公所,配合地方民眾需求規劃,俟公所配合現地環境規劃設計完成後,納入研議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