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09/04 
來文字號
府水污養字第101066184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本市101年「鹽水溪排水線水系污染整治評估規劃及細部設計計劃」經費新台幣429萬3,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300萬5,000元;市配合款128萬8,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 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與第6款之規定,各級地方政府有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所使用之支出,而辦理追加預算或特別預算時效上不足因應時,得支用墊付款辦理。

二、依據行政院環保署101年7月31日環署水字第1010065590號函核定旨案總經費為429萬3,000元,核定中央補助300萬5,000元,本市配合款128萬8,000元整。

三、本案業經本府101年8月22日第7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2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9/27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10/0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1001106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