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峻潭 
連署人
 
案由
建請市府都發局邀集相關單位立即推動玉井區老街整體規劃乙案 
說明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8/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9/06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0001126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台南市政府100.09.15府經商字第1000711676號函復: 一、有關玉井市區老街整體規劃案,己委請商圈輔導團隊就商業行銷輔導提規劃建議案。 二、另將儘速邀集相關局處就市容改造、停車空間規劃等議題進行會勘,並將處理情形函復 貴會。 ————————————————-本案台南市政府100.09.29於玉井市公所、玉井市區辦理會勘。經台南市政府100.10.07府經商字第1000765267號公文函復: 現勘會議紀錄─ 一、芒果生產、加工、行銷屬農業局權責,請列入紀錄辦理,若涉其他單位權責再另邀集相關單位研議。 二、老街商圈部分由經發局主政,請商圈輔導團隊就相關軟、硬體做整體規劃,並邀集相關權責單位共同研議。 三、有關糖廠閒置用地係屬都市計畫工業區,糖廠;老樹保存議題需由農業局、文化局、都發局進行整合,請研議是否可朝變更都市計畫方式辦理。 四、停車問題請交通局協助,尋找週邊適合用地規劃供停車使用,另可考慮將中正路規劃為單行道,另一邊開放停車,或另覓適當地點透過都市計劃變更為停車場,請交通局研議。 五、果菜市場改善議題由農業局辦理。 六、公有市場改善經發局即刻著手辦理。 七、商圈活化相關軟、硬體需加強,惟需在地店家共同推動,首要之務為成立商圈組織,以便往後投入資源輔導。 八、推動商圈發展需與觀光整合,以引導遊客進入商圈消費,請觀光旅遊局結合文化景點規劃觀光路線。 九、請里長、理事長宣導店家勿佔用騎樓,以營造良好遊、逛購物環境。 十、請各相關單位將今日會勘、會議結論帶回研議規劃辦理,倘需再進一步了解地方需求,可逕洽區公所協助,並於三個月內提規劃,並視情況召開會議討論。

本案經台南市政府100.11.21府交停字第1000887957號函復: 台灣糖業公司台南區處奉立法院80年87次聯席會議作成決議轉飭『台糖公司日後不得無償提供土地使用』在案,故未能同意無償提供土地作為臨時停車場;若 貴公所經評估確有用地需求,請以徵購或租用土地方式向該公司申請使用。

1.已於9月29日邀請都發局、農業局、文化局、觀光旅遊局、地政局、交通局、工務局及區公所等單位進行會勘,是日會議資料並於10月7日以府經商字第1000765267號函送各相關單位錄案辦理,並副知提案及連署議員知悉。 2.老街商圈部分由經發局主政,由商圈輔導團隊就相關軟、硬體做整體規劃,本案已由100年商圈輔導服務團執行團隊針對該區現況分析調查,並研擬初步輔導規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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