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39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周嘉韋
- 連署人
- 林志展、林依婷、李宗翰、蔡筱薇
- 案由
- 建請市府提供跨區印鑑申請代辦服務。
- 說明
- 台南市幅員遼闊,許多民眾平時需上班,為申請印鑑服務需返回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實屬非常不便。
- 目前許多縣市已開放可在該縣市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此服務,無須回到戶籍地,建請臺南市府跟進,讓民眾申請印鑑之服務更便利。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6/26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7/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7/10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5966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2年7月13日1120006371號 本府就「建請市府提供跨區印鑑申請代辦服務」民政教育第139號提案,敬答覆如下: 1、 依現行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辦理印鑑登記、變更、廢止及證明之機關為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戶籍遷出國外者為最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印鑑相關業務仍須由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受理申辦。 2、 次按內政部106年12月14日台內戶字第1061204312號函,中央刻正逐步推動廢止印鑑證明作業,諸如請各需用機關研訂替代當事人親自到場措施及刪除使用印鑑證明之相關規定等,未來需配合內政部通盤考量及修正相關作業規定後方可執行,本建議案經評估仍維持現況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