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李坤煌、林美燕、唐碧娥、陳特清、洪玉鳳、邱莉莉、吳通龍、黃麗招、王峻潭、李文正、王定宇、盧崑福、莊玉珠、蔡旺詮、蔡蘇秋金、林志聰、陳文科、郭國文 
案由
建請市政府於明(102)年度編列足額之治安監視錄影機組建置維護費用,俾利本市治安之維護,增進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 
說明

一、查以市府於101年度編列治安監視錄影機組建置維護費用共計新台幣1,550萬元,該項預算業已於101年8月中旬用罄。爰此,市府另核准市警局動支第二預備金新台幣500萬元,俾資因應。

二、惟據市警局統計結果,101年8月中旬至101年9月底止,本市治安監視錄影機組故障計有120組;鏡頭故障計有1,607支,預估維修金額總計1,043萬5千元,所核准動支之第二預備金已不足新台幣

543萬5千元。

三、綜前所述,為利本市治安之維護,增進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建請市政府於明(102)年度編列足額之治安監視錄影機組建置維護費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12/14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100128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1.12.28府警保字第1011064352號函復: 一、本府於明(102)年度編列預算中央一般性補助款新臺(以下同)1,200萬元及本府籌編800萬元,合計2,000萬元,針對本府警察局列冊治安要點監視錄影系統設備進行維修。 二、明(102)年度經費若有不足,再由警察局向本府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