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4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霖 
案由
建請市府將林森路一段由崇善路至崇德路口一帶,整合各行政機關,建立東區新市區政聯合中心。 
說明
  1. 東區區公所與府東戶政事務所建物老舊、周遭停車空間狹窄,已不敷洽公需求。
  2. 區內各局處如市警局第一分局、環保局等公務單位之建築已近建築耐用年限。
  3. 區內各行政機關分散,對於前往洽公的民眾不便,尤其對年長者並不友善。
 
辦法
  1. 林森路一段由崇善路至崇德路口一帶為機關用地,又座落於東區、南區與中西區之交界處。建請市府整合各行政機關,建立東區新市區政聯合中心。可有效縮短如仁德、龍崎及周邊民眾之洽公時程,提升市民便利度。
  2. 市府可比照安平區政中心規劃案,讓東區居民也有便利的區政洽公環境。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3/29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3/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4/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200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將林森路一段由崇善路至崇德路口一帶,整合各行政機關,建立東區新市區政聯合中心」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林森路一段由崇善路至崇德路口為「機 31」機關用地(大 東夜市所在地),該基地產權為市府與南市農會共有,目前土地由夜市續租使用中。 二、東區區公所擬以退輔會榮民服務處搬遷後舊址(大學路西段 67 號)作為東區第二行政中心,以增加現有辦公空間。 三、東區新市政聯合中心涉及多個行政單位,後續將請東區區公所確核各方意見配合實際空間需求及財源研議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