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7/25 
來文字號
府環土字第112096012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本市「中石化(台鹼)安順廠土壤污染整治場址整治成果紀錄片建置計畫」經費新臺幣415萬元整(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7月4日環署土字第1121079415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新臺幣415萬元整(中央全額補助),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7月24日第60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理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來函說明須依規定儘速納入預算,並於本(112年)底完成辦理第1期款撥付,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提案附件
核定函.pdf
計畫書.pdf
 
一讀日期
2023/08/08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8/10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 一、黄肇輝、李宗霖、Ingay Tali穎艾達利、趙昆原議員同意墊付。 二、蔡育輝、林燕祝、周奕齊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8/17 
大會決議
一、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二、因本計畫案係至113年為止,確切完成時程尚難以預估,爰請市府環保局向環保署反映刪除本計畫名稱中「成果」二字。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8/24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7907號 
執行情形
函請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下稱環管署)同意修正「中石化(台鹼)安順廠土壤污染整治場址整治成果紀錄片建置計畫」為「中石化(台鹼)安順廠土壤污染整治場址整治紀錄片建置計畫」之公文及環管署函復同意修正之公文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