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5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朱正軒
- 連署人
- 謝舒凡、沈震東、李宗霖、黃麗招、沈家鳳、鄭佳欣、陳皇宇、陳秋宏、周嘉韋、王宣貿、李宗翰、蔡筱薇
- 案由
- 為因通貨膨脹與物價上升,建請社會局調整中低收入户失能長者的收容照顧補助金額。
- 說明
- 根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中低收入老人收容照顧業務實施計畫」,政府為減輕家庭照顧負擔,提供低收、中低收入老人入住收容照顧機構補助。
- 然而,自2019年1月此實施計畫修正以來,安置費用補助金額就未再變動。日前,屏東縣、桃園市已經調整長期照護型、養護型機構補助至2萬4,000元。九月中,高雄市長也承諾,未來將會加碼補助金額2,000元。
- 建請社會局考量現今日通膨及物價壓力,適當調整各項目補助金額。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11/22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12/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12/10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11046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為因通貨膨脹與物價上升,建請社會局調整中低收入戶失能長者的收容照顧補助金額」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老人入住機構接受照顧服務,為減輕家庭照顧負擔,針對福利身分及失能程度不同補助金額為2萬2,000元~ 2萬5,400元。 二、今年度除臺北市為2萬3,000元~2萬7,250元外,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均補助定額2萬2,000元整,本市目前已高於其他四都之補助金額。 三、截至113年11月,本市共補助1,169人接受中(低)收入失能長者收容照顧,補助金額計2億8,040萬1,642元整。 四、本府將持續評估整理財政狀況,研議增加中低收入戶失能長者的收容照顧補助金額之預算編列的空間。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