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2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許又仁
- 連署人
- 吳禹寰、周奕齊、陳昆和、鄭佳欣、沈家鳳、Ingay Tali穎艾達利
- 案由
- 為盡速改善臺南牡蠣養殖環境,建請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規劃臺南全區牡蠣養殖棚架與浮具改善相關計畫並編列經費以符合環境保護與養殖業經濟發展之平衡。
- 說明
一、目前臺南市牡蠣養殖環境多使用非環保之保麗龍做為浮具,經統計,臺南沿海海岸垃圾中,保麗龍經常性佔據第一。
二、保麗龍在後續處理上著破碎難回收、無法再利用、燃燒產生毒性、無法分解、保麗龍破碎之顆粒易造成汙染等對環境不友善之特性。
三、臺南市政府修改之「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
條例」雖已訂定保麗龍應包覆處理,但仍因海浪衝擊等其他因素導致保麗龍破碎;近年實驗性新式之EPP浮具也仍有破碎產生顆之汙染問題。
四、連年編列之補助牡蠣養殖經費成效不彰,自實施以來海岸依舊隨處可見破碎之保麗龍及廢棄棚架,改善後環境恢復也需要多年時間,應盡速規畫。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11/04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12/1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12/18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12138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9年1月30日府農港字第1090124681號函復如下: 本府就「為盡速改善臺南牡蠣養殖環境,請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規劃臺南全區牡蠣養殖棚架與浮具改善相關計畫並編列經費以符合環境保護與養殖業經濟發展之平衡」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解決外海蚵棚季節性海洋廢棄物問題,目前有相關團體業洽農委會反映爭取研發新式蚵棚計畫及後續蚵棚補助經費,且案經農委會主委允諾同意先支持研發計畫經費,後續本局將協助該團體研提研發計畫,先向農委會爭取試驗計畫,俟研發出適用蚵棚後,再予爭取編列預算補助漁民示範使用新式蚵棚。 二、本府現行對減少漁民使用保麗龍浮具之改善政策如下: (一)以「回收一塊保麗龍,海上就少一塊保麗龍污染」的想法,持續辦理保麗龍獎勵回收工作,逐步減少保麗龍對環境汙染。 (二)目前各類替代浮具仍處試驗階段,未有最佳最適替代保麗龍之浮具,擬持續辦理試驗工作以尋找出友善環境養殖設備,並滾動式檢討修法時機,提供漁民多元選擇,取代保麗龍浮具。 (三)本局已向中央爭取經費,委託學者專家執行各類替代浮具各種物化試驗,並協助訂出浮具相關標準,早日尋找出合適替代浮具方案。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