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08/22 
來文字號
府工新一字第107093133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104-111年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地方配合款4億2,382萬4,000元及「臺南市安平漁港跨港大橋新建工程」等3件計畫用地配合款5億1,000萬元,地方配合款合計9億3,382萬4,000元,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7年8月7日台內營字第1070812845號函及107年7月13日台內營字第107081208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6款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內政部營建署核定納入104-111年生活圈道路補助計畫案,108年度編列總經費23億230萬9,000元(中央補助款18億7,848萬5,000元,地方配合款4億2,382萬4,000元)及新增核定補助「臺南市安平漁港跨港大橋新建工程」、「臺南市中西區和緯路五段延伸工程」及「臺南都會區北外環銜接樹谷園區連絡道」等3件計畫用地費地方配合款5億1,000萬元,爰本案需提列地方配合款合計9億3,382萬4,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8月22日第35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7/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12次臨時會第1次會(107年11月27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0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7000801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