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林燕祝、周奕齊、林冠維、蔡育輝 
案由
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將進修人員職缺調整至直屬單位,原缺額以補實或由直屬隊派員支援。 
說明
  1. 警察局各單位同仁為提升自我,報考中央警察大學二技、研究所或各班期之期間,因帶職進修,致原單位實際警力減少,影響勤、業務運作。
  2. 目前作法並不另行調整進修人員職務或回補缺額,已影響所屬單位勤務運作,所遺工作須由其餘同仁分擔,使為民服務時效、品質受影響。
  3. 請兼顧同仁進修之需求,以及為市民提供服務品質之維持。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3/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3/2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0164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警察局將進修訓練人員職缺調整至直屬隊,原缺額以補實或直屬隊派員支援」案,謹答復如下: 一、 本府警察局同仁申請帶職帶薪全時進修警察大學(二技、研究所及警佐班2類),事前須經各服務機關視其警力及勤(業)推展等綜合考量後,同意方得報考。目前計有18名占該局員額(4,413人)比率約0.4%,依序以第二分局4名最多,歸仁分局3名、永康分局2名次之,其餘新營分局等單位各1名,其中9名預定於本年6月畢(結)業返原機關服務。 二、 查內政部警政署規定,警察大學各班期畢(結)業人員派補第九序列巡官等同序列職務,二技、研究所及警佐班2類畢(結)業派補時如未具警正警察官任官資格者,「仍於原機關服務」……。另依「保送現職警察人員進修辦法」及警察大學招生簡章等規定,國內進修帶職帶薪人員,寒暑假期間應返回原機關服務。 三、 本提案建議全時進修人員職缺調整至直屬(大)隊部分,考量進修人員均眷居原服務機關附近之行政區,如全數18名占缺直屬(大)隊,寒暑假及畢(結)業至派補前均須遠離眷居地至直屬(大)隊服務,恐影響同仁遷調權益。 四、 按保五總隊目前支援各分局、大隊警員計有51名(其中支援第二分局5名、歸仁分局3名、永康分局4名),支援人數已多(等)於進修人數,在警力調派影響程度最小情況下,全時進修員警仍宜維持現行作法,占缺原服務機關,寒暑假期間亦可回原服務機關上班,至進修期間相關勤(業)務可由前揭支援人員接替辦理,以維服務品質。後續內政部警政署增補警力時,相關進修占缺人員將納入單位缺額比率整體規劃考量。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