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2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05/10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11060163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內政部111年度補助辦理「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及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有關地方政府辦公廳舍、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耐震補強及整建計畫」,經費新臺幣2,200萬元(中央補助800萬元,市府配合款1,40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1年3月22日台內民字第11102212382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規定「配合上级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內政部核定里活動中心新建「東區東門圍下里聯合活動中心新建計畫」1案,原申請補助800萬元,市府配合款1,239萬6,000元,因近期營建物價驟升,市府配合款調整為1,400萬元,總經費計新臺幣2,200萬元(中央補助800萬元,市府配合款1,400萬元)。
  4. 上開總經費因未及納入本市府111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擬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5.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4月19日第538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總預算轉正。

 
一讀日期
2022/06/08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6/30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7/04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7/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0715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