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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社會局增設24小時夜間臨時托育中心,提供本市夜間工作或有急需之育兒家庭托育需求,打造友善育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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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社會局增設24小時夜間臨時托育中心,提供本市夜間工作或有急需之育兒家庭托育需求,打造友善育兒環境。」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6條規定,托嬰中心臨時托育時間每日不得逾12小時。
二、本府已於安南區、新市區、永康區及東區(2處)共計5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於平日既有日間托育服務外,並增設週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之假日定點臨托服務。此外,本市新營區、南區、歸仁區3處親子館及安平區之兒童福利服務中心共計4處,於週二至週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開放時段提供定點臨托,擴充本市托育服務量能,每小時托育費用參照當年度基本工資收費。
三、另已提送報衛福部社家署「居家式夜間定點臨時托育服務試辦計畫」,已函詢中央於善化區家園提供週一至週五下午6時30分至下午11時之夜間定點臨托,俟中央同意後辦理。
四、除了上述本府創新之定點臨托外,本府社會局既有之4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也可媒合37區之居家保母提供全日、夜間或假日之到宅或在宅之臨時托育服務。
五、本市已提供育兒家庭多元化之臨托選擇,未來亦將視需求調整或擴增定點臨托之服務時間或地點,增加臨托服務涵蓋率,舒緩家長之照顧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