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4/03/27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3020143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公益彩券回饋金核定本市103年「社會福利公營造物補助計畫-崎內照顧園區」經費新臺幣428萬6,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300萬元;市配合款128萬6,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3年2月21日社家企字第1030061096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300萬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臺幣128萬6,000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3年3月26日第15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4/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4/15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4/2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30002150號 
執行情形
已提列103年追加減預算,刻正辦理該補助經費之招標案。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