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5/13 
來文字號
府都景字第115063667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115年「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政策引導型第4階段「115年臺南市新化區體育公園南側入口再造計畫」等2案,總經費新台幣2,376萬元(中央補助款1,999萬6,000元,地方配合款376萬4,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5年4月27日台內國字第115080400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內政部核定本市115年「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政策引導型第4階段經費計新台幣2,676萬元,因本局於115年度已編列300萬元在案,本次提送墊付經費為新台幣2,376萬元(中央補助款1,999萬6,000元,地方配合款376萬4,000元)。因未及納入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5月12日第74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理由:本案為配合上述說明一核定函內容,須於115年5月15日前完成規劃設計發包作業。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4-7定期會第5案.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