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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楊中成、黃麗招、邱昭勝、陳皇宇、謝舒凡、朱正軒、周嘉韋、陳秋宏、李宗翰、蔡筱薇、黄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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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政府開放複選公托登記,並制定相關規範維持公平性,提升孩子入托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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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根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營管理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招生計畫》,聯合招生時,每位嬰幼兒以申請一處公托或家園為限,違反規定者則取消錄取及就托資格。有鑑於公托服務需求日益增加,應讓家長可同時登記多家機構,建請市政府開放複選公托登記,並制定相關規範維持公平性,提升孩子入托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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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開放複選公托登記,並制定相關規範維持公平性,提升孩子入托機率」案,敬答覆如下:
1、本府社會局已設置15處公共托育機構(2處公托及13處家園),合計共可收托236名嬰幼兒。
2、本市公共托育機構招生係依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營管理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招生計畫」辦理,每年度6月辦理公托及家園之聯合招生,為避免家長重複登記多處及兼顧公平性,故明定「聯合招生時,每位嬰幼兒以申請一處公托或家園為限。」。
3、查113年15處公共托育機構聯合招生情形,登記總人數為495人、正取177人,正取中簽率為35.8%。未抽中正取者,原備取資格自當年度7月起至次年度6月有效,此外,於上開聯合招生之外,各別公托或家園如遇缺額,得另外獨立招生,該備取者仍得提出申請,故仍有入托其他公托或家園之機會。
4、本府社會局未來再依實務狀況,滾動檢討公共托育機構之招生抽籤及兒童入、退托機制,以提升民眾使用公共托育服務之機會,使本市公共托育服務更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