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2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家鳳 
連署人
周嘉韋、黄肇輝、蔡麗青、陳秋宏、陳皇宇、余柷青、楊中成、李宗霖、朱正軒、蔡筱薇 
案由
建請市府交通局研議延長里長「公務停車證」,以利洽公使用。 
說明
本市許多行政區面積幅員廣大,里長常需駕車前往各行政單位洽公,目前里長洽公停車證停車,每次停放前4小時免費,第5小時起依本市公有路邊停車場費率收費,基於洽公時間常常超過,導致衍生的费用里長要自行吸收,建請市府研議延長免費時數。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3/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3/2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0166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交通局研議延長里長「公務停車證」,以利洽公使用」案,敬答覆如下: 本市自109年起提供里長「公務停車證」前2小時免費,第3小時起依該路段費率收費;並於110年就貴會提案(保安議題61號)統計分析里長「公務停車證」使用情形,增加延長至前4小時免費應足敷絕大多數之里長洽公停車需求(自110年2月1日起實施)。就貴會再次提案研議延長免收費時數,本府刻依統計數據評估延長之可行性。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