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王峻潭
- 案由
- 建請經發局持續積極推動玉井商圈之未來發展,期待未來能夠成為大台南新山城的地標,讓昔日的繁華能夠再現!
- 說明
101年玉井商圈正式加入市府經發局商圈輔導服務團計畫案,現仍屬於鄰里商業群聚型態,建請經發局發揮領頭羊角色,持續整合在地所有資源與擬定短、中、長程規劃方向。此計畫地方引頸期盼已久,且在地商家均熱情主動參與,期許在政府輔導與宣傳之下,能夠恢復往日的繁華景象!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12/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12/14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10011317號
- 執行情形
- 依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1日府經商字第1011066681號函 一、依據 貴會101年12月14日南議建設字第1010011317號函辦理。 二、有關玉井商圈籌組已於日前送本府社會局准予籌設﹝101年12月3日府社團字第1010992518號函﹞,依規定於6個月內召開成立大會。 三、本案己由商圈輔導團隊完成商圈現況盤點,並規劃短、中、長程發展策略,並將擇期召開商圈組織共識會議,待組織成立後明年度持續投入商圈通案輔導計畫,並逐步投入商圈亮點店家輔導,以提升店家經營理念及服務品質。 ------------------------------------------------- 1.於101年9月18日召開發起人會議,10月11日召開第一次籌備會議,組織籌組已送本府社會局核備(101年12月3日),應於6月內籌組完成。 2.玉井商圈提案申請「101年臺南市商圈輔導服務團計畫」項下行銷補助,經審查核定補助「發現玉井」行銷活動10萬元整,協助建置辦理該活動攝影比賽網頁及印製導覽摺頁等。 3.前項行銷補助辦法規定未成立商圈組織之補助案應由區公所逕與執行團隊簽約,由於玉井商圈組織尚未成立理應依前述說明辦理,惟區公所不願配合簽約執行,但相對於地方店家卻相當積極,為協助地方商圈發展,經濟發展局爰請輔導團隊納入工作計畫執行,並積極協助商圈組織儘速成立,以利後續推動玉井商圈發展。 4.玉井商圈籌組可望於今年召開成立大會,並列為102年商圈輔導服務團通案輔導商圈之一,持續投入組織培根、行動學堂教育訓練、亮點店家輔導及行銷活動補助等輔導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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