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2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偉智 
案由
建請市府將新市區潭頂派出所眷屬宿舍改建成潭頂里民活動中心。 
說明

新市區潭頂派出所眷屬宿舍已閒置,為讓市有土地能活化利用,建請市府規劃成潭頂里民活動中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10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05629號 
執行情形
發文日期:110年9月6日 發文字號:府民自字第1101039747號 本府就「建請市府將新市區潭頂派出所眷屬宿舍改建成潭頂里民活動中心」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市府財政稅務局、警察局、民政局、新市區公所及地方民意代表業於110年4月29日共同會勘完畢。因地上部分建物使用逾 50年以上而須辦理文化資產保存評估,經市府文資處邀請專家學者評估後,於110 年7 月8 日敘明建物未達指定或登錄文化資產之基準,可辦理建物處分。 二、本案目前請新市區公所依地方實際需求先行評估改建成潭頂里民活動中心所需規模及經費,以利後續爭取中央相關補助計畫。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