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動議-臨時動議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3次 臨時會
- 類別
- 臨時動議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臨時動議-臨時動議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依婷、蔡筱薇、周嘉韋、黃麗招
- 連署人
- 邱莉莉、林志展、陳秋宏、李宗翰
- 案由
- 安平區金城段多處土地宜納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以維健全漁港及水上遊憩及觀光活動等發展願景。
- 說明
- 【安平漁港漁港計畫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4月16日農授漁字第1091314584號函)業已旨揭:「未來安平漁港建設發展之目標:1.提昇安平漁港整體機能,建設為兼具漁業及觀光休閒之漁港。2.建設為示範級遊艇碼頭基地,創造國內遊艇事業的發展契機。」(p5)
- 經查:安平區金城段96-3,96-4,96-15,96-7,96-8,96-16,96-9,96-10,96-11,96-12地號現為造船業者向本市財政局承租之公園用地。
- 造船業者承租土地為都市計畫前之既存事實,再考量安平漁港之願景,包括觀光休閒漁港或示範級遊艇碼頭基地,皆需造船業者持續相關周邊之軟硬體服務,市府有則將造船業聚落進行妥適規劃。
- 為健全漁港及水上遊憩及觀光活動等發展願景,建請上述地號等土地,宜納入本市都市發展局之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8/17
- 大會決議
- 送市府研議。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8/25
- 發文字號
- 南議議事字第 1120007830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安平區金城段多處土地宜納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以維健全漁港及水上遊憩及觀光活動等發展願景」案,涉及都市計畫部分,敬答覆如下: 一、經查安平區金城段96-3、96-4、96-7、96-8、96-9、96-10、96-11、96-12等地號為「臺南市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之「公5-2」公園用地,金城段96-15、96-16地號為「2-22-25M~28M」道路用地,貴會決議事項涉及該地區都市計畫檢討規劃,將納入後續相關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研議辦理。 二、承蒙貴會暨議席對於市政之關切及熱忱,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