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2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11/21 
來文字號
經場工字第107131253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核定本市107年辦理「107年度臺南市(新營市三及西港)公有零售市場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申請計畫」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中中央補助款2,577萬1千元及本府配合款650萬9千元俟108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或109年預算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07年10月3日經授中字第107300784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及第6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及配合上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計畫係由本府爭取經濟部「107年度臺南市(新營市三及西港)公有零售市場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申請計畫」經費補助。

四、本案經費3,228萬(中央補助款2,577萬1千元、本府配合款650萬9千元)俟同意先行辦理墊付後,中央補助款2,577萬1千元及本府配合款650萬9千元由108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或109年預算辦理轉正。

五、本案業經本府107年11月21日第36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其中中央補助款2,577萬1千元及本府配合款650萬9千元由108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或109年預算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11/2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03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7000810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