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3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1/12/06 
來文字號
府社兒字第100094771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兒童局100年度補助本局辦理「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不足額450萬元,惠請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並於101年度追加預算轉正,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依內政部兒童局100年11月25日童托字第1000054854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本補助款項依內政部兒童局規定須納入本府預算辦理。

三、該計畫主要針對未滿2歲之幼兒,雙方父母在職,家庭年收入未超過150萬元,且家中幼兒送至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保母托育,給予每位幼兒每月3,000元之托育補助費用。

四、內政部兒童局100年第一、二次補助款3,650萬元整,依全年度實際執行數核算經費尚不足450萬元整,悉數由內政部兒童局第三次補助,故需再追加預算。

伍、本案因時間緊迫,業經100年12月5日簽請市長核准,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並俟101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12/08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12/1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00011531號 
執行情形
本項補助款定訂於101年2月辦理發放作業,訂於101年辦理預算追加轉正。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