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案由
因應詐騙案件頻繁,建議市政府成立「詐騙受害者扶助窗口」,提供法律、金融、社會救助、財商教育及心理諮詢等整合性支援服務,協助受害民眾走出困境,減少憾事發生。 
說明
  1. 近年來詐騙案件頻傳,受害民眾涵蓋各年齡層與社會階層,許多市民不懂如何保存證據,且因缺乏解除警示帳戶的步驟知識、不瞭解受害後的法律扶助權益,導致權益受損而無從申訴。甚至部分受害者因遭詐騙畢生積蓄,心理壓力無法承受,最終選擇自我了結,造成社會重大憾事。
  2. 現行各單位提供的協助分散零碎,民眾在最需要援助的時刻,往往求助無門。為此,建議由警察局、法制處及社會局跨局處整合,設立「詐騙受害者扶助窗口」,集中提供即時法律諮詢、金融協助、社會救助、財商教育課程及心理關懷輔導,並推動案件後續追蹤與協助機制,真正從制度面守護受害民眾,協助其重建生活,提升本市對市民安全與福祉的保障力度。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1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1161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因應詐騙案件頻繁,建議市政府成立『詐騙受害者扶助窗口』,提供法律、金融、社會救助、財商教育及心理諮詢等整合性支援服務,協助受害民眾走出困境,減少憾事發生」案,敬答復如下: 一、有關提供遭詐騙受害民眾各項協助資訊部分,內政部警政署業於165系統之預置筆錄內要求受理員警主動向報案人告知並提供相關心理諮商或法律扶助需求等資訊:「如有心理諮商需求,可撥打衛生福利部1925安心專線;如有社會救助需求,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如有法律扶助相關需求,可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412-8518轉2諮詢」,且內政部警政署亦定期針對高額財損之案件是否有主動於筆錄內提供資訊進行稽核,確認受理員警已於筆錄中主動提供上述資訊,確保報案人充分知悉可循求助之管道。 二、在被害人財產保護方面,現行已建立涉案帳戶餘額之發還機制,針對涉案帳戶內所餘款項未經提領者,經警方偵查並於筆錄內詢問涉案帳戶所有人發還意願,於案件移送地檢署時,由警方據帳戶所有人返還意向(無論同意返還與否、未到案等),明確記載於函文內通知金融機構,後由金融機構辦理發還作業,以強化對詐欺被害人財產保護。 三、本府目前有建置多項受害者可尋求社會服務資源,如本府永華市政中心一樓聯合服務中心及各區公所均設有法律扶助顧問,可為市民提供面對面法律諮詢;社會局則辦理多元社會救助方案,以協助遭遇經濟困境之受害民眾;衛生局提供完整心理健康照護服務,包括線上與電話預約心理諮商,以及成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提供之專業面談協助;本府警察局所轄各分局及派出所提供個案偵辦進度查詢,如有相關詐騙被害問題亦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直接諮詢。 四、詐騙受害者扶助因涵蓋生理、心理、社會、經濟和法律等各層面涉及本府相關業管單位,且民眾被害類型迥異不只侷限於詐騙犯罪,亦可能涉及其他類型之犯罪受害,同樣亟需社會扶助與關懷協助,爰為精進本府犯罪被害人扶助體系、確保民眾即時獲取協助,刻正辦理跨局處協調會議,邀集相關業管單位研商本案主政機關及跨局處運作機制,共同建立「犯罪被害人扶助窗口」之運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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