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3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呂維胤、沈家鳳、陳秋宏
- 連署人
- 郭鴻儀、蔡筱薇、Ingay Tali穎艾達利
- 案由
- 建議道路限速應因地制宜。
- 說明
一、南市警察局去年共開出54萬6千張罰單,罰單歲入共5億3千萬元,遠高於108年罰單歲入編列的4億7千萬元的預算,超標約5千8百萬左右。
二、各路段限速和道路規範需因地制宜,才能真正的徹底改善交通。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6/24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7/0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7/15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90005837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9年8月7日府交工字第1090955836號函復: 一、查交通部頒布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1款規定(略以):「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時速不得超過三十公里。」 二、次查本市路段速限均係依道路等級、道路幾何條件、道路容量、車道佈設、有無停車格、週邊社經狀況及上開規定等設定。另中央政府將「速度管理」列為提升道路安全關鍵因素,加上過去車禍意外產生的傷害程度,均與車速有著很大的關係(以速度的平方乘積等比增加),本府將視需要再行檢討相關道路速限合宜性。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