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3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宗霖、朱正軒、沈家鳳、陳秋宏
- 連署人
- 黄肇輝、周嘉韋、沈震東
- 案由
- 建請社會局提高人民團體辦理活動之餐費補助,早餐每人100元、午晚餐每人150元,以因應社會變遷與近年通貨膨脹。
- 說明
- 近年來通貨膨脹,各項物資價格皆有不小漲幅,尤在餐飲上更為顯著。
- 惟在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中,補助餐點費仍為每人每餐以新台幣80元為上限。
- 辦法
- 因應社會變遷與近年通貨膨脹,社會局補助人民團體之餐費應有所調整。
- 建請分別提高補助餐費:早餐每人100元、午晚餐每人150元。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11/27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11/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12/06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20011642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社會局提高人民團體辦理活動之餐費補助,早餐每人100元、午晚餐每人150元,以因應社會變遷與近年通貨膨脹」案,敬答覆如下: 一、考量物價上漲,社會局現已依據「112年臺南市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以及參考本府民政局「各里辦公處地方發展經費作業規範」,針對團體申請補助餐費一項,以每人餐費(早、午、晚餐) 以100元為上限辦理,並依團體所送計畫核實補助,以符現況。 二、另為鼓勵社區及人民團體等辦理社福宣導,提高民眾參與及宣傳效益,於補助經費額度不變下,特殊節慶(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及重陽節)所辦理之宣導活動,得以桌餐(每桌4,000元)形式核銷。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