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2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05/06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00535989號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本市110年度「臺江臺語文學季刊編印(第37~40期)暨臺南臺語月—臺語詩創作推廣計畫」經費新臺幣50萬元(中央補助款40萬元、市配合款10萬元)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再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依據文化部110年3月12日文版字第1103006989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總經費新臺幣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40萬元、市配合款10萬元整),因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4月20日第487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09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5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643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