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翰 
案由
建請市府建立違規簡訊通知機制。 
說明
  1. 有鑒於行政裁罰通知書送達受裁罰人,往往需要經過數日之作業時間,本於行政裁罰目的為矯正違規行為之意旨,即時通知違反規定之行為人更有利於秩序之維護,且能避免民眾重複違規受罰。

爰上,建請市府建立違規簡訊通知機制即時通知行為人,不僅能即時修正違規行為同時也能避免重複違規。

 
辦法

如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08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0552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