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宗翰
- 案由
- 建請市府建立違規簡訊通知機制。
- 說明
- 有鑒於行政裁罰通知書送達受裁罰人,往往需要經過數日之作業時間,本於行政裁罰目的為矯正違規行為之意旨,即時通知違反規定之行為人更有利於秩序之維護,且能避免民眾重複違規受罰。
爰上,建請市府建立違規簡訊通知機制即時通知行為人,不僅能即時修正違規行為同時也能避免重複違規。
- 辦法
如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6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08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05524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建立違規簡訊通知機制」案,敬答復如下: 一、本府警察局業於109年10月推出「交通違規簡訊服務」便民措施,目的在於警示駕駛車主(駕駛人)注意本身駕駛行為,避免重複違規遭檢舉累積多張罰單造成荷包失血,亦能避免因經常性違規而發生交通事故憾事。 二、本項簡訊提醒服務措施係當檢舉人上傳違規(本市轄區道路)資料經處理成案後,即發送簡訊通知該車預先登錄之手機號碼,提醒民眾即時改正違規行為,避免再次違規遭重複舉發。 三、車主只要上網至「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在便民服務選項內點選「交通違規簡訊服務」申辦,無論汽車或機車皆可申請服務,登錄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等相關資料完成認證後即可使用服務;若駕駛人非車主本人,徵得車主同意,登入車主的身分證字號也可完成申辦。 四、本系統於109年10月3日首次啟用,114年4月12日再發布新聞稿公告廣傳周知;日後也將持續宣導,讓更多民眾申辦利用,統計至114年7月15日為止,計有逾3萬6,050筆車輛註冊本簡訊通知服務。 五、目前民眾申辦遭檢舉人上傳違規資料成案簡訊通知,每月簡訊通知費用約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每封0.75元)。若要擴大服務範圍至固定桿及科技執法取締交通違規的簡訊通知,尚須擴充現行軟體與硬體設施及系統設定,初估額外經費預算約150萬元,另每月需負擔簡訊通知費用(以114年固定桿及科技執法月平均舉發數約2萬件),每月簡訊通知費用約新增2萬元。 六、本案俟明(11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據以規劃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