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5/25
- 來文字號
- 府交公運字第1050472183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 連署人
- 案由
- 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本市105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第1波後續申請計畫案(第2次)「105年度臺南市市區公車營運與服務評鑑計畫」經費新台幣120萬元整(中央補助契約金額之90%並以120萬元為上限)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05年5月4日路運規字第105004987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四十四點第四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六款之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等相關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120萬元整(中央補助契約金額之90%並以120萬元為上限)。
(二)因本案未及納入本府交通局所屬公共運輸處105年度預算,擬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5月25日第251次市政會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4/1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0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50005947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業於105年8月31日簽訂契約(契約金額166萬5,000元,其中中央認列實際補助金額117萬5,294元),依中央補助規定,公路總局於105年9月26日函同意核撥第一期補助款(70%)82萬2,706元,餘第二期補助款(30%)35萬2,588元亦於105年12月29日函同意保留在案。預計106年3月底前完成驗收結案作業。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