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筱薇
- 案由
- 體育處應針對具有代表性的賽事等編列服裝經費。
- 說明
是否針對具有代表性的賽事(華南金控盃)等編列服裝經費,不要讓選手的球衣大家借來借去,不只可以解決衛生問題,也能讓選手留下一個紀念。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08/10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08/1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08/27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6512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9月22日府教體處競字第1101072845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體育處應針對具有代表性的賽事等編列服裝經費」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少棒代表隊之隊服自 108 年起,考量選手之身形不一,爰統一以量身訂做方式辦理,各少棒全國賽事,舉凡華南金控盃、TOTO 盃及謝國城盃等之代表隊服(含服裝及帽子等),皆由本府教育局(體育處) 補助,並由組訓學校統一訂製。 二、另有關 109 年花蓮臺彩威力盃少棒賽,本市代表隊服借用一事,該屆組訓學校係經由 109 年 10 月底辦理之巨人盃選拔,並於 10 月 30 日 確定由崇學國小取得組訓權,因疫情影響致組訓期程壓縮,考量訂製隊服 20 至 23 個工作日,賽事又於 12 月 2 日辦理在即,恐有不及製發之虞,爰該次賽事暫先向該年度之華南金控盃少棒代表隊借用服裝應賽。本府教育局(體育處)針對去年經驗,已預留寬裕服裝訂製期程,以供代表隊如期應賽。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