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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南關線觀光旅遊廊帶營造工程,一、二、三期工程已陸續完工及設計發包中,綜觀投入景觀工程涵蓋關廟森林內北側、南側及西側,尚有東側景觀區尚未納入,請貴局繼續爭取第四期經費來修復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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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積極規劃方案向中央徵取第四期工程經費,持續優化南關線旅遊廊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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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南關線觀光旅遊廊帶營造工程,一、二、三期工程已陸續完工及設計發包中,綜觀投入景觀工程涵蓋關廟森林內北側、南側及西側,尚有東側景觀區尚未納入,請繼續爭取第四期經費來修復景觀。」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觀旅局 109 年度爭取交通部觀光局經費計 1,000 萬元(第一期),更新指標及導覽牌,東側及西側入口門面、停車場及整修主要軸帶步道等。110 年度經費計 2,000 萬元(第二期)加強景觀及基礎服務設施建設。
二、111 年度再爭取中央補助經費計 2,000 萬元(第三期),持續營造南北
側步道及休憩節點。
三、111 年6 月14 日會同許議員又仁及關廟區公所會勘,目前國三東側園區景觀尚屬完整,且土地所有權人係屬國產署非公所管理,且考量公所管理人力不足,故仍以完善國三西側園區景觀為主要目標,東側園區暫不納入。
四、承蒙貴席對本案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