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3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連署人
邱昭勝、周嘉韋、黃麗招、沈家鳳 
案由
導護工作應建立法源依據,作法統一,非學校逕自訂定,建請市政府訂定「各級學校校內及校外學生上放學安全維護指引」。 
說明
校園導護工作由誰進行係長期以來爭議未解議題,為利台南市各級學校規劃學生上放學安全業務及校務管理有所依循,建請市政府參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各級學校校內及校外學生上放學安全維護指引」訂定指引,敘明學校規劃校外交通導護及校內安全維護之相關依據、值勤保障、獎勵措施、教育訓練等規定,以及公共意外責任險、交通設施改善權責窗口等資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1182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導 護工作應建立法源依據,作法統一,非學校逕自訂定,建請市政府訂定「各級學校校內及校外學生上放學安全維護指引」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維護學生上放學安全,各校均因地制宜規劃相關導護工作,教育局訂有教師值勤導護工作相關補休及行政獎勵規定,並定期表揚績優導護志工、持續改善學校周邊通學環境等。 二、另為利各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本府教育局全國首創成立交通安全教育輔導團,輔導協助各校落實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三、經查他縣市相關指引內容與本市目前推動情形無異,教育局將盤點現行各項措施後彙整成學生上放學安全維護指引,以利學校遵循。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