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3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志展
- 連署人
- 邱昭勝、周嘉韋、黃麗招、沈家鳳
- 案由
- 導護工作應建立法源依據,作法統一,非學校逕自訂定,建請市政府訂定「各級學校校內及校外學生上放學安全維護指引」。
- 說明
- 校園導護工作由誰進行係長期以來爭議未解議題,為利台南市各級學校規劃學生上放學安全業務及校務管理有所依循,建請市政府參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各級學校校內及校外學生上放學安全維護指引」訂定指引,敘明學校規劃校外交通導護及校內安全維護之相關依據、值勤保障、獎勵措施、教育訓練等規定,以及公共意外責任險、交通設施改善權責窗口等資訊。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11/28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11/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12/06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11828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導 護工作應建立法源依據,作法統一,非學校逕自訂定,建請市政府訂定「各級學校校內及校外學生上放學安全維護指引」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維護學生上放學安全,各校均因地制宜規劃相關導護工作,教育局訂有教師值勤導護工作相關補休及行政獎勵規定,並定期表揚績優導護志工、持續改善學校周邊通學環境等。 二、另為利各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本府教育局全國首創成立交通安全教育輔導團,輔導協助各校落實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三、經查他縣市相關指引內容與本市目前推動情形無異,教育局將盤點現行各項措施後彙整成學生上放學安全維護指引,以利學校遵循。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