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沈家鳳陳秋宏余柷青李宗霖蔡筱薇 
案由
建請市府向中央爭取將「喪屍煙彈(依托咪酯)」提升為一級毒品、研議毒品列管人口駕照管控機制、提早佈署電子煙查緝量能,並全力支持員警合法用槍時機,以防制毒駕危害並保障市民安全。 
說明
  1. 近期「喪屍煙彈(依托咪酯)」氾濫,因其無色無味常以電子煙油偽裝,極難防範。吸食後易導致中樞神經抑制,呈現「喪屍狀態」,已引發多起嚴重毒駕致死案件。為打擊源頭並發揮嚇阻力,建請市府正式發文建請行政院與法務部,評估將其提升至一級毒品,並針對毒駕行為設立更嚴厲之特別刑責。
  2. 針對具高度毒駕潛在風險之毒品前科者,單靠隨機臨檢防不勝防。建請市府研議針對特定前科者之「駕照管控機制」,透過跨局處資料連線,從資格面限制其合法駕駛權利,防堵毒駕悲劇重演。
  3. 阻斷電子煙載具為防制依托咪酯之關鍵防線。因應衛福部國健署擬修正《菸害防制法》,針對「持有」電子煙者進行裁罰,建請市府相關局處提早備戰,強化跨局處查緝量能,以徹底斬斷毒品傳播載具。
  4. 面對毒駕嫌犯宛如道路上之不定時炸彈,對無辜民眾與第一線執勤員警之生命安全構成極大且急迫之威脅,建請市府及警察局全力支持基層員警大膽合法之用槍時機,以強力執法保障員警安全並有效制止犯罪危害。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