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臨時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11/28 
來文字號
府衛企字第112152098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113年度牙科醫療車設施設備保養費及司機出勤費補助計畫總經費新臺幣43萬8,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款35萬元,市配合款8萬8,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10月12日衛部口字第112206091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總經費新臺幣43萬8,000元整(中央補助款35萬元,市配合款8萬8,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11月28日第62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辦理期間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核定經費須於113年底完成核銷,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3/12/12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2/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2/21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27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1292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