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4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碧玉 
連署人
Ingay Tali 穎艾達利、周麗津、陳怡珍、陳秋萍、周奕齊 
案由
建請市府地政局儘速進行新市區都市計畫(附帶農業區)區段徵收整體開發,帶動地方繁榮。 
說明
  1. 據民眾陳情,位於新市都市計畫區西側,從西寧街到銘傳街,高速鐵路兩側約12.72公頃之「附帶條件農業區」擬定細部計畫案於109年4月24日獲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
  2. 都發局並於109年1月3日15:30於新市區文康育樂中心舉辦公開說明會,該案將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並打造優質住宅區環境。
  3. 惟說明會迄今已將近5年,區段徵收進度緩慢,影響地方發展甚鉅。
  4. 建請市府地政局加速區段徵收進度,帶動地方繁榮,以維市民權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09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字第 113001155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地政局儘速進行新市區都市計畫(附帶農業區)區段徵收整體開發,帶動地方繁榮。」案,敬答覆如下: 1、 新市農附案總計畫面積12.61公頃,全區公設比為36.30%,目前中央內政部審議公益性必要性中,內政部土地徵收小組於113年1月4日到現場勘查,委員建議除需規劃5%社宅用地,加上地方信仰中心中安宮有部分主體位於開發範圍內,再加上區內合法及非法建物多(共有275棟,合法建物141棟),且其中19棟合法建物規劃於公設用地上,未來將造成拆遷問題,形成區段徵收執行阻礙。市府重視地方的發展,但應就居住正義、地方信仰、政策配合及地主權益做全盤考量,因此,本案將考量合法建物位置,重新規劃道路、公兒等公共設施配置,避免並減少合法建物遭強拆,目前由本府都市發展局重新辦理細部計畫調整,預計提送113年12月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再依審議結果修正後報請中央審議,以期順利推動。 2、 承蒙貴會對於本案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113年12月20日 府都綜字第1132568345號函 本府就貴會第4屆第4次定期會議員提案(財經第45號案)「建請市府地政局儘速進行新市區都市計畫(附帶農業區)區段徵收整體開發,帶動地方繁榮。」案,敬答覆如下: 1、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12月16日府地徵字第1132531768號函答覆在案,先予敘明。 2、 上開函答覆說明一,其中「區內合法及非法建物多(共有275棟,合法建物141棟)」一節,經查係以投影面積套建物門牌初估,後續詳細比對進行門牌歸戶後,計有49個門牌;本案前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8年9月27日第83次會議、109年4月24日第88次大會審議通過,現於內政部地政司審議財務暨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內容中。惟本府地政局113年11月29日具函表示,為確保計畫範圍西北隅大宅中安宮主體可完整保留及考量既有合法建物拆遷問題,建議調整西北側計畫配置,並重新規劃道路、公兒等公共設施配置,爰將依地政局意見再次提請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研議討論後,再行提送內政部續審。 3、 承蒙貴會對於本案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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