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03/27 
來文字號
府勞福字第102018319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連署人
 
案由
財政部核定補助本府「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南門勞工育樂中心委託民間營運案」促參案件,經費新台幣27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102年1月23日台財促字第1022550143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四款之規定,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270萬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台幣30萬元整,由本局102年度原編預算調整支應。

(二)本案係前以「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南門勞工育樂中心委託民間營運案」促參案件,向中央申請補助,經財政部同意核定補助。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2月27日第10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3/12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3/1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20010163號 
執行情形
本案業於102年8月5日經本市議會第1屆第8次臨時會審議通過,並依採購期程賡續辦理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