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3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蔡宗豪、李中岑、蔡淑惠、林美燕、林冠維 
連署人
邱莉莉、方一峰、尤榮智、曾之婕、曾培雅、吳禹寰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提高重陽敬老禮金由1,000元增至1,500元。 
說明
  1. 市府為表達對長者的關懷與尊敬,每年發放「重陽敬老禮金」1,000元,惟其他五都發放分別為:臺北市、新北市1,500元、桃園2,500元、臺中2,000元、高雄1,500元,唯獨臺南市最低僅1,000元。
  2. 臺南市政府自104年度起歲入歲出相抵均為賸餘,112年度歲計賸餘更高達74億1,394萬餘元,截至112年度止,整體債務餘額為528億7,839萬餘元,已較104年底減少43.74%,為縣市合併以來新低,顯示債務管控已見成效。
  3. 為加強推動老人福利、弘揚敬老美德並表達對年滿65歲以上長者之崇高敬意,建請臺南市政府提高重陽敬老禮金由1,000元增至1,500元,以為祝賀。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0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1105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提高重陽敬老禮金由1,000元增至1,500元。」案,敬答覆如下: 一、113年重陽敬老金發放對象及發放說明: (一) 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及55歲以上的原住民長者,每人致贈重陽敬老禮金1,000元。 (二) 設籍本市年滿百歲以上人瑞,致贈1萬元敬老禮金及禮品。 二、113年重陽禮金發放經費計3億6,406萬6,750元,受益人數為36萬306人。 三、重陽敬老金發放倘提高發放金額,本市65 歲以上長者36萬306人,倘每人提高500元,增加經費計1億8,015萬3,000元。囿於本府財源有限,將持續評估整體財政狀況,研議是否提高重陽敬老金發放金額。 
回覆附件